第二十六章 做到最好-《假如没有神仙》


    第(3/3)页

    很多小三看似风光无限,实际上只是拿青春换一些廉价的钱财。

    男人一个月甩给小三两三万块钱,就让小三服服帖帖地在家里做家庭主妇,作为男人外面的第二个家。

    男人平时要回家应付家庭,子女。只有累了,或者有冲动了,才会来到小三这里,寻找放松,或是寻找新鲜感。

    虽然说一个月两三万块钱,在临安城这样的二线城市,日子过得可别太滋润。

    不过这人啊,就如温室里的花朵,一旦被养久了,就习惯了。

    小三最大的问题,就是没有名分。

    名分这东西,非常重要。

    当然名分是古代的说法,按照现在的说法,那就是不被法律认可。

    不被法律认可的结果是什么呢?

    那就是小三一旦被男人抛弃,就将一无所有。

    它不像法律认可的夫妻关系,就算离婚了,婚后的“夫妻共同财产”,还能一人一半。

    甚至碰到男人是过错方时,都可以让他净身出户。

    届时,虽然没了爱情,但是至少面包是堆满了仓库。

    但是小三不一样。

    一旦小三年老色衰了,被男人抛弃。

    一没工作经验,二没人际关系。

    脱离了社会许久的她,走出温室的结局可想而知。

    虽说小三也有转正的可能性,但只要一对比当今社会的普遍现象,就知道这个转正的可能性有多低。

    也许你可以赢得过男人他正妻,但男人他的家里,可还是有着儿女的牵挂。

    也许生下一个孩子,可以让小三的身份得以稳固。

    可当这个孩子长大之时,又要如何跟他解释母亲的身份?

    所以实际上,小三是个非常艰苦的职业。

    话说她沈琳琳,要不是家里穷,母亲的病需要大量的钱财,实在没办法了,当时十九岁大二的她又怎么会跟着黄磊做他的小三呢?

    十九岁到二十一岁,从大二到大四,三年的时间。

    每当她走在校园之中,看到那些郎才女貌的情侣,沈琳琳的心中多少羡慕之情。

    可惜她没有办法。

    为了救母亲,当时的她,只能是做了这个死肥猪的小三。

    不过嘛。

    既来之,则安之。

    既然是做了小三,那么她也要将小三做到最好。

    这不,通过三年的时间,不但每个月他男人给的零花钱多多,而且在就在男人准备密谋对付他老婆的同时,已经偷偷地将别墅转到了她的名下。

    原本房子虽然已经转让到了她的名下,但她和男人还是签了不少限制的协议。

    不过现在,男人要进监狱了,这些协议怕是再也不用理会了。

    真是天助她也。

    至于她为什么那么清楚?

    法律专业毕业的她,当然知道“偷税漏税、行贿”这两个罪名的意义。


    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