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六章 做到最好-《假如没有神仙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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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小三看似风光无限,实际上只是拿青春换一些廉价的钱财。
男人一个月甩给小三两三万块钱,就让小三服服帖帖地在家里做家庭主妇,作为男人外面的第二个家。
男人平时要回家应付家庭,子女。只有累了,或者有冲动了,才会来到小三这里,寻找放松,或是寻找新鲜感。
虽然说一个月两三万块钱,在临安城这样的二线城市,日子过得可别太滋润。
不过这人啊,就如温室里的花朵,一旦被养久了,就习惯了。
小三最大的问题,就是没有名分。
名分这东西,非常重要。
当然名分是古代的说法,按照现在的说法,那就是不被法律认可。
不被法律认可的结果是什么呢?
那就是小三一旦被男人抛弃,就将一无所有。
它不像法律认可的夫妻关系,就算离婚了,婚后的“夫妻共同财产”,还能一人一半。
甚至碰到男人是过错方时,都可以让他净身出户。
届时,虽然没了爱情,但是至少面包是堆满了仓库。
但是小三不一样。
一旦小三年老色衰了,被男人抛弃。
一没工作经验,二没人际关系。
脱离了社会许久的她,走出温室的结局可想而知。
虽说小三也有转正的可能性,但只要一对比当今社会的普遍现象,就知道这个转正的可能性有多低。
也许你可以赢得过男人他正妻,但男人他的家里,可还是有着儿女的牵挂。
也许生下一个孩子,可以让小三的身份得以稳固。
可当这个孩子长大之时,又要如何跟他解释母亲的身份?
所以实际上,小三是个非常艰苦的职业。
话说她沈琳琳,要不是家里穷,母亲的病需要大量的钱财,实在没办法了,当时十九岁大二的她又怎么会跟着黄磊做他的小三呢?
十九岁到二十一岁,从大二到大四,三年的时间。
每当她走在校园之中,看到那些郎才女貌的情侣,沈琳琳的心中多少羡慕之情。
可惜她没有办法。
为了救母亲,当时的她,只能是做了这个死肥猪的小三。
不过嘛。
既来之,则安之。
既然是做了小三,那么她也要将小三做到最好。
这不,通过三年的时间,不但每个月他男人给的零花钱多多,而且在就在男人准备密谋对付他老婆的同时,已经偷偷地将别墅转到了她的名下。
原本房子虽然已经转让到了她的名下,但她和男人还是签了不少限制的协议。
不过现在,男人要进监狱了,这些协议怕是再也不用理会了。
真是天助她也。
至于她为什么那么清楚?
法律专业毕业的她,当然知道“偷税漏税、行贿”这两个罪名的意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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