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出任务-《交锋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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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一九三九年六月二十一日,农历五月初五,端午节。天色阴沉,空中飘着毛毛细雨,放眼望去视线模糊,街道上的人都只能看个大概。被战争摧残、经常被轰炸的古星市,到处都是断垣残壁,虽是传统佳节,可市场萧条,街上正常营业的店铺不过十之五六,行人更是稀少。

    可该上街活动的,还是必须出去。战争再残酷,人也必须得活下去。在古星市雨坪区东南方向的一片民宅,走出一位穿着黑色警服的年轻警察。他宽阔的额头,两道浓眉微微皱起,鼻梁挺直,棱角分明的双唇紧抿。此人叫朱慕云,是古星警察局保安处的一位普通巡警。

    现在的巡警,集现代巡警、片警和城管的职责于一身。人力车三轮车要管,小商小贩要管,街面巡查要管,别人家婚丧嫁娶也归他们管,几乎凡是街面上的都归他们管。交通疏导、协查案件,甚至抓捕抗日分子,都能看到巡警的身影。

    朱慕云懒洋洋的抬头看了一眼天色,嘴里嘟嚷着一句“糟腥天气”,返身锁好门。拍了拍衣服上的灰尘,压了压警帽,沿着屋檐小跑着冲进巷子里。

    “1、2、3……66。”朱慕云心里默念着,当他数到66的时候,就知道到巷子口了。从开始穿警服的那一天起,他每天上班的时候就养成了这个习惯。从巷子口到前面的无名粉店还有三十七步,到警察局还有4785步。朱慕云上班的速度是每一秒走两步,而巡逻的时候,平均一秒走一步。

    “云哥,今天我送你吧?”刚到巷子口,一辆黄包车突然奔了过来,停在朱慕云的身边。车夫也很年轻,瘦削的脸上挂着笑容,一脸期盼的望着朱慕云。他叫三公子,大名江群,只是从他记事起,就很少有人会提起他的大名。

    “端午节你还出什么车,赶紧回去,晚上我买点粒子,再称两斤猪头肉回来。”朱慕云望了三公子一眼,眉头皱了起来,低声说道。

    如果光听名字,谁也不会想到三公子竟然会是一位黄包车夫。头上虽然戴着斗笠,身上披了块塑料布,但下半身却快湿透了。小时候,三公子的父母希望他能过上锦衣玉食的公子哥生活,但谁能想到,成年后的三公子却只能当苦力。

    “下雨,坐车的人才多呢。要称猪头肉的话,当然得是美味餐馆。”三公子年纪比朱慕云还要大两岁,去年RB人轰炸古星,他的家没了,家人也死光了。要不是遇上朱慕云,现在的三公子早就成了一杯黄土。

    “到前面一起吃米粉。”朱慕云依然不上车,他早就与三公子约法三章,早上自己坚决不坐他的黄包车,晚上去夜校时,可以让三公子送。他其实早就想买辆自行车,但以现在的薪水,再存一年也未必能买得起。

    “今天有事没?”三公子没有再坚持,跟着朱慕云到了前面街角的无名粉店。但奇怪的是,两人进去后,却背靠背分坐在两张桌子上。三公子看了旁边一眼,压低声音,问。

    朱慕云是警察,三公子这个黄包车夫,自然就义不容辞成了他的免费探子。市面上有什么风吹草动,甚至朱慕云需要查明的店铺和人员,他在拉脚的时候,都能顺便打探。只要是朱慕云吩咐的事情,三公子宁愿不拉客,也要帮他做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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