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泰州位于大陆的东南方位,东面临海,与蓬莱列岛隔海而望。 每个月都有巨型楼船往来大陆与蓬莱列岛之间,为大陆带来蓬莱的珍珠、珊瑚、药草,也为蓬莱带去大陆生产的布料、香料、各种稀奇古怪的工艺品。 首府七川县有水流款款而过,好似一条条绸缎舞动而成,因而这里也被人叫做玉带城。 谢毓蘅就是玉带城的居民。 她今天起了个大早,换上便于出行的衣服,就兴冲冲出了门。 她年方十五,正是要长成为亭亭玉立的少女的年岁。不过谢毓蘅生性活泼,成日里还是满县城地到处跑,当自己还是那个小孩子。 不过,反正家人也纵着她。他们还挺高兴,觉得女儿如此能折腾,说明她身体好、健康,将来做什么都有底气。 刚拐过第一个街口,谢毓蘅尚且还在左顾右盼地寻人,就突然被人从后方拍了一下肩。 “啊呀!” 她吓得叫了一声,兔子般蹿开一步,这才心有余悸地回头,见到一张带笑的脸。 少年清秀干净、眉目温和,总是被城里的人夸赞是“有匪君子如切如磋”,可唯独谢毓蘅才知道,这人捉弄起自己来时蔫坏。 像现在,笑得温和无害,眼里分明又有促狭和得意。 少女沉下脸,哼道:“宋琦,吓着我你一定很得意吧?” 少年见她不快,连忙收了笑,讨饶道:“是我错了,不该吓唬阿蘅。” 谢毓蘅坚持着瞪他,却没坚持过三息的时间,就噗嗤笑出来:“呀,你当真了?那么我赢回来了,下次看你还敢吓唬我!” “不敢了不敢了。”宋琦松了一口气,又见她笑若桃花、鲜活可爱,自己不禁红了耳朵。 他轻轻拉起谢毓蘅的手,说:“城外的商船该要到了。你不是说想去看表演?再不走就错过了。” 谢毓蘅立即蹦起来:“快走快走!” 两人手牵手往城外走去。 谢毓蘅和宋琦是青梅竹马,前年又订了亲,现在是名正言顺的未婚夫妻。 她拉着心上人的手,一时快走,一时又小步跑,更像只没有耐心、活蹦乱跳的兔子了。她一路跑,还不忘左顾右盼地去看四周有没有什么新鲜事,结果新鲜事没瞧见,反而惹了熟人的调侃: “谢家小娘子又同宋小郎君出去玩了!” “多大的姑娘了,还跟个孩子一样没个定性,不怕宋小郎君嫌弃你?” 宋琦一听,急了,连忙解释:“阿蘅这样很好,没有更好的了!” 街坊邻居都齐齐笑了。 谢毓蘅有些害羞,抓着未婚夫的手,跑得更快了。 远远地,她听见邻居们的闲聊话题漫无边际地扩散开去。 有老人在感叹:“现在的后生都大大方方出门喽。我小时候啊,人们都还很看重男女大防,便是未婚夫妻也不能随意牵手出门。” 是这样吗?谢毓蘅不禁放慢脚步,偏过头去细听。 说话的人是玉带城里有名的长者,德高望重、为人正直,还写得一笔好字,人人都很敬重他。 听闻他年轻时有奇遇,到如今活了一百一十六岁,神智依旧清明,还能出来走动走动,身体很是硬朗,是真真正正的老寿星,连县太爷来了都要多敬几分。 要说老人家有什么缺点,便是上了年纪,有些太爱唠叨以前的事。每每到了这时候,大家也就耐心听着。 也有小孩子好奇地问:“为什么未婚夫妻都不能牵手?阿娘说我不能随便牵女子的手,只能牵未婚妻的手呢。” 老人喜欢有人仔细听他说话,就捋捋花白的胡子:“男女大防嘛……废了五六十年的东西,等你长大了去翻历史书,才能考究个明白。” “所有未婚夫妻都不可以牵手吗?”小孩儿发挥了好奇和打破砂锅问到底的天性。 “这个……唔,假若双方年岁差得多,其中一个还是同你一般的小囡囡,那却也是无妨。” 老人眯起了眼。从那双满是褶皱、晶体混浊的眼睛里,有属于回忆的情感渐渐氤氲开。 “我小时候啊,是在我们泰州谢家家主府上做事的。不过我那时候太小,家主人又心善,便只叫我陪府上的女郎玩耍。” 这个开头太熟悉了,大家耳朵都听起茧子了。不过谢毓蘅倒是每次都暗暗自豪,因为她与长者都出身谢家呢。 虽然说泰州谢家早已风流云散,却终究是有迹可循、可供瞻仰的先祖风光。 老人说:“女郎比我大两岁,很小的时候就订下了未婚夫。那是……我想想,是交州白城卫家的郎君。人人都夸他俊俏有风度,是美玉良才,可他要比女郎大十岁呢,哪里是未婚夫,根本像兄长带着自家淘气的妹妹。” “女郎淘气起来,就像……” 老人家一双眼睛到处瞧,很快对准了谢毓蘅。 他一跺拐杖,高兴道:“对了,就跟阿蘅似地活泼!阿蘅好啊,像女郎!” 谢毓蘅一时辨不出这是夸是贬,只好眨了眨眼。 众人不禁哄笑:“像阿蘅啊?哎哟,那未婚夫可有的受了。” 老人也笑呵呵地。 可笑着笑着,他又抹了抹眼睛,说:“可是苦啊,女郎苦啊,家主也苦啊。没过几年,先是那卫家郎君全家没了,接着家主和夫人也没了。女郎被京里来的人为难……那么小小一个人,就懂得把我们托付给下一家,然后带着一个护卫,一个人离开了玉带城。” 老人家眼睛红了。 众人慌了,七嘴八舌地开始安慰,说女郎吉人自有天相,想必在京中过得很好。 老人却固执地摇头:“要是女郎过得好,她必定是要回来看我们的。可她一去啊,就再也没有消息……可怜,可怜啊……” 谢毓蘅呆呆地听着。 不知怎么地,她脱口而出:“您别伤心呀,说不定那位女郎是变成仙人了呢?” ——阿蘅,不要乱说话! ——子不语怪力乱神!不知道的事,能胡说吗? 世上有“遇仙”的传说。老人们总说,仙人真的存在,妖魔也真的存在;他们说百年前的山野不能随意行走,因为那里栖息着会袭击人类的残忍妖兽——除非你有仙人的保护。 人们都在责备谢毓蘅胡说,可老人却猛地抬起了头。 他苍老的面容上发出一种充满期盼的光:“啊呀,小阿蘅也这般觉得?我有时也想,万一,说不定,也许……” 他喃喃道:“我时常想,怎么就偏偏是我活了这么久?我那批老家伙都活得挺长久,是不是就是女郎保佑?前些日子老七家的还念叨着,说祖祠那头有不知道谁烧了香,也许……” 人们给唬着了,都以为是阿蘅小孩子胡说,惹得老人家犯了痴病。 谢毓蘅不得不留下来,老老实实地守着不知道高她多少辈的曾曾曾叔祖,直到大夫来看诊,确定说老人家什么事都没有,小姑娘才大大松了一口气。 可是,时间却溜走了。 玉带城的城门已经彻底打开,第一批满载货物的车队已经到了城里。它们插着“蓬莱”的旗帜,证明车上的货物来自蓬莱。 谢毓蘅好不失望,又羞又愧,垂头丧气地对着宋琦:“对不起,是我胡说八道,结果耽误了去看节目……明明阿琦专程早起陪我……” 她伤心极了,又恨自己连累了未婚夫。 少年哪里介意这个?他本来就对表演没什么兴趣,只不过是为陪她、看她高兴,哪里是为了责备她、让她伤心? 他忙哄道:“无事,无事。我们现在去,还能见识一番商船。听说他们换了新的商船,比原先的更气派,不比表演好看?” 谢毓蘅性子单纯,被他哄得高兴起来。 两人又手牵手,往城外走去。 他们走的是东城门。 说是“晚了”,其实也不过辰时三刻,四处还弥漫着雾气,草尖的露珠也尚未滴落。春草已绿,黄莺啭喉,一枝杏花横出,点缀在古城的青瓦与白墙之间。 道路一直穿过东城门,铺到了城外更远的地方。 整齐平坦的青石板路上,货车井然有序地排着队。这些车都有四个车轮,加厚的车厢底是空心的,里面有谢毓蘅看不懂的复杂装置。她只看见连轴带动车轮、车尾有圆筒冒出薄薄的白雾,这些货车就自己往前走了。 她平平淡淡地看着,身边的宋琦却蓦然激动起来:“最新的木牛流马!原来真能不用牛马,自己就能跑动起来,真是厉害极了!” 货车上有人高声笑道:“郎君好见识!” 谢毓蘅不由佩服起宋琦来。 “阿琦,木牛流马怎么能自己跑动呢?”她问。 宋琦兴奋得面上晕红,眼睛不住地盯着车队,口中解释:“其中原理我也不甚明了,只大致知道是用一种名为‘墨晶矿’的矿物作为燃料,带动车底的装置转动,就好像有人推动一样,便能让车向不同方向移动。” 谢毓蘅还是没大明白,但这不妨碍她觉得心上人很厉害。 “你对这些不感兴趣是不是?那便讲个故事给你。”宋琦笑着揉了揉她的头,“听说啊,无论是木牛流马的技术,还是海上远航的飞天巨轮的图纸,都传承自仙人。” “仙人?”谢毓蘅果然兴奋起来,“真有仙人么?” “我没有见过,不过……谁知道有没有?”宋琦若有所思,“我父亲就曾说,他听太祖爷爷说过,原来这世上真是有仙人的,大家都知道。但不知道为什么,一百年前开始,渐渐地就再也没人见过他们。” “啊……” 谢毓蘅失望起来,她还想知道仙女长什么模样呢。 她猜测:“是不是仙人回到天上的仙宫去啦?” “也许是这样吧。”宋琦也有些遗憾。 郊外空气更是清新,薄薄的晨雾如同细密的春雨,令人肌肤舒爽。杏花、梨花、桃花都开了,似阵阵轻红浅白的流云横在翠林中,煞是好看。 谢毓蘅被一枝格外好看的桃花迷了眼。她松开宋琦的手,兴冲冲地跑过去,口中还喊:“阿琦你等着,我要折一枝桃花送与你!” 宋琦哭笑不得,心想他何时喜爱桃花,明明是她爱得紧。 “阿蘅你跑慢些,小心摔了!” “不会!” 谢毓蘅跑到桃花树下,伸手却发现够不着。她踮脚蹦了几下,仍是没捞到花枝。 眼看就差一点点,小姑娘一急,又用力大大地蹦了一回 这回倒是捞着了花枝,可她也失去了平衡,抓着花枝就往旁边摔了去。 “呀!” “阿蘅!” 少年少女一个惊慌、一个着急,真是危险万分的时候,却有人不合时宜地一笑。 笑声清润好听,好似春雨打湿桃花。 谢毓蘅双手紧紧握着花枝,本以为会屁股剧痛,没想到等了半天却没等到。她小心翼翼地睁开眼。 透过她手中繁丽的桃花,她见到了一张明珠生辉般的笑颜。 “小心些。”她扶她站起来,又伸手在她头顶一拂,就摘下两片绿油油的桃叶。 谢毓蘅呆呆地看着她。 救她的人——或许“救”这个字用得有些重?——一位年轻的白衣女子。她年约二十出头,素衣乌发,通身的装饰只有发上一枝结了红艳果实的树枝,和腰上缀着的半枚玉佩。 可越是这般无所修饰的简单装束,才越衬出她春日飞花般既清且艳的容色,还有山风般自在自然的举止。 一言以蔽之——谢毓蘅从没见过这般好看、好看到了超乎她想象的人。 这不单是容貌的美丽,更是一种说不出的通透无暇、明亮又温暖的气质。 “谢、谢谢你。”谢毓蘅红了脸,有些结巴地说,“我、我叫谢毓蘅,是玉带城人士,虚岁十六,那是宋琦,是我的未婚夫……” 女子又噗嗤笑出来,小姑娘才发现人家根本什么都没问,她自己傻乎乎地把来历说了个一清二楚。 她愣愣地一扭头,见宋琦也正无奈地看着他。少年的神情可以理解为:阿蘅,你又犯了瞧见好看的人就语无伦次的老毛病。 不错,年方十五的谢毓蘅小姑娘……乃是堂堂正正一名容颜痴迷者,最近有一新词为她这类人作注,曰:颜控。 她脸更红了。 但谢毓蘅胆子大,心一横,就巴巴地问:“姐姐,你从哪里来呀?你要去玉带城吗,我可以给你当导游。” 宋琦:…… 他捂住了脸。 女子笑得更开怀。纵然如此,她也是好看的;花枝从半开到盛放,难道会因之减色么? 她亲昵地摸了摸小姑娘的头。 “真是巧了,我也姓谢,我叫谢蕴昭。”她说,“在我小的时候,我也是在玉带城长大。” 咦,真的么?可她怎么没有印象?莫非那时候她还没出生?谢毓蘅这么一想,真是懊悔得不行,恨不得在父母面前滚个三圈,央他们让自己提早出生几年。 还是宋琦谨慎,说:“您来是要走亲访友?您住哪一处,我同阿蘅为您引路,也请您坐下喝一盏茶,好谢谢您方才搭救阿蘅。” 谢蕴昭笑着看他一眼。这少年分明是想探听她说话的真假,却说得这么漂亮,也是个聪明人。 “不用啦。”她说,“我已经祭拜过了亲人,也看望过了旧识。现在,我要离开了。” 祭拜…… 谢毓蘅心中不禁为她感到难过。想一想,要是她失去了亲人,该有多难过啊。 “那姐姐你要去哪里?”她感到了一丝格外的、莫名的亲近,“今后你还会回来吗?” “要回来。不过……那应该是很久之后了。”她笑了笑,“我和其他人要去很远的地方,远得我也不知道往返要多久。也许很快就能回来,也许要等很多年。” 很多年是多少年?谢毓蘅还没有太多关于时光的概念。 她问:“坐那个……木牛流马能不能快一些?” “木牛流马?”谢蕴昭怔了怔,恍然道,“啊,是那个……也许还是太慢了吧?因为那个地方实在太远了。” “噢……”谢毓蘅只能遗憾地叹一口气。她又仔细地想了一想,忽然眼睛一亮,双手捧着那枝开得正好的桃花,往前递出去。 “姐姐,你拿着这枝桃花吧。”谢毓蘅高兴地说,觉得自己聪明极了,“带着故乡的桃花,就算不能很快回来,也能感到好受一些。思乡之情很苦呢,书上都这样说。” 宋琦不禁道:“阿蘅,那分明是……” “哎呀,我再给你折一枝。”小姑娘摆摆手,“你别这么小气。” 谢蕴昭忍不住,再度笑出声。 “谢谢,我会想念玉带城的。”她接过桃花,盈盈一笑,笑颜比花枝更美,而且是一种不会凋零的、如同被阳光爱重的光辉熠熠的美。 “阿昭。” 有人如此唤道。 谢毓蘅一扭头,发现道路旁的送别亭中,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个人出来。 那是一名发色奇异、容颜殊丽的青年。他一袭月白道袍,高大挺拔如林中苍木,分明含了笑,眉目间却又带了一丝疏远的凉意。 他的头发是银灰色的。 谢毓蘅听说过这样奇异的发色。那是被称为“塞外人”的外族,大多生活在西边和中原,像玉带城这样的东南城市可不多见。 他也好看得难以用言语描述,而且气质与面前的姐姐有些相似。但谢毓蘅被他远远看了一眼,就觉得有点发怯,只能局促地束着手脚,像被夫子捉住开小差时一般。 “阿昭,该走了。” 他走到谢蕴昭身边,自然而然地牵起她的手。两人相视一笑,虽没有其他动作,目光流转间的亲昵与依赖却如春风般无处不在。 谢蕴昭有些得意地说:“瞧,我收到了桃花,是蘅娘子送我的。” 青年便又看了谢毓蘅一眼。 谢毓蘅莫名缩了缩脖子,更局促了。不过这时,宋琦两步跑了上来,紧紧握住了她的手。 小少年像尚未长成的小豹子,瞪眼看着青年。 青年怔了怔,却反而莞尔一笑。这一笑如云破月出、风散流云,是积雪融化后带着凉意的初春花开。 “你是她未婚夫?很好。”他说,“就该这样。” 说罢,他信手一招。两人根本没看清他的动作,只觉微风吹拂,那一只修长苍白如玉石雕琢的手里就多了一枝杏花。 他将花枝递到谢蕴昭面前:“送你。” 谢蕴昭简直要笑得喘不过气:“枕流,你竟然和一个小姑娘斗上了!”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