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甄暖昏睡过去后,言焓安排了自家的人守着病房,他准备去一趟局里。 关于他闹市鸣枪的处分,尚局要找他谈; 与此同时,纪琛始终不开口,还请来hk城风头正劲的年轻律师甄意给他保驾;言焓想亲自去会会“老朋友”“纪琛”。 r,10年前的事也该浮出水面了。 尚在路上,言焓就接到一通电话,是关小瑜打来的,带着哭音:“言队,出事了。” “怎么?” “我们提取了纪琛的血液样本作对比,但是……” “说话!” “纪琛的血液样本莫名其妙少了10毫升,而且血样里有edta(一种防凝剂)。”关小瑜痛哭, “纪琛的律师质疑现场血液的合法性。认为不能排除警方早前得到纪琛的血液洒在现场的可能性。对不起,言队,我们真的没动过纪琛的血样。但是…… 码头现场木棍上的血液证据,废了!” “嗯。”言焓风波不动地挂了电话,又打给谭哥,“我说的那个人,监控里有吗?” “有。” “好。看紧了。千万不能放走。必要的话,关起来。” “好。……言队,你现在来找纪琛估计不行,律师要带他走,咱审不了了。” “你跟纪琛说我要来,他会等的。” …… 言焓在局里遇到了在和警方交涉的律师甄意,她看见他,冲他咧嘴笑:“二哥!” 他道:“长能耐了,挖坑挖到我头上来。” 她嘿嘿笑:“别的律师也能发现这漏洞,别人赚钱不如我赚,是吧?” “那倒是。” 她又走到一边,小声叮嘱他:“言格说啦,如果不是警方栽赃想随便找个人做替死鬼,那就是这份血迹有人动过手脚了。” “我知道。” “嗯。”她耸耸肩,“那,我现在得带我的当事人纪琛走了。” 言焓稍稍眯眼:“作为警察,我不能审他;但作为朋友,我可以和他聊天吧?” “朋友?” “嗯。” 甄意转转眼珠,想了想:“我要先问问他。” “好。” …… 警察和律师都留在走廊这边,远离小会议室,保持安静。这是双方共同承认且许可的私人谈话,旁人无法做记录。 言焓推开门,看到纪琛的第一眼,就确定这是他的熟人r。 “纪琛”身姿笔挺,双手插兜立在窗户前,似乎欣赏着外边的雪景。 言焓关上门,纪琛回头看他,半晌,极淡地笑了笑,道:“好久不见。” “是。”他走过去,说,“千阳。” 他有一张和纪琛一样的脸,清秀,明朗;眼神却冷静沉稳,洞悉一切。 面对言焓的称呼,他从容接受:“我就知道这件事瞒过了世界,也瞒不过你。” 他找到对手,卸了伪装,自在地聊起了天:“你从什么时候开始怀疑?” “鞣尸出现。鞣尸的特质,让吕冰的尸体保存得非常完好。他脖子上的伤口,说明杀他的人接受过专业训练。其他地方没有伤,他没有挣扎。所以,他认识凶手,凶手很可能和他一样是特种兵。 那时,我开始怀疑队里的每一个人,尤其是你。 吕冰性格软,怕事,当年的事对他也是很大的阴影。他会防备队里所有人,但除了你和我。” 千阳想了半刻:“但后来,我死去的消息传来了。” “红色密室,电闸箱上的那把枪。”言焓黑眸沉静,盯着他看,“那个高度只有我能拿到。即使其他人去那个房间,也拿不到枪。 你是想测试我,看我会不会拿那把枪去复仇,杀了我恨的那些人。 不让别人拿,是怕别人杀了我。你还等着我出来和你见面。不然,你太孤单。” 言焓略一垂眸,想起甄暖的话:感觉这个tutor,好孤单的样子。 而现在,他言焓也是孤单一人了。 “纪琛”走到饮水机边,拿纸杯接了杯水,道:“你不认为是我在死前设计好密室,然后真的被杀了?” “你杀了秦姝。” 千阳把手中的纸杯递给他,他摇头。纪琛把水留在自己手里:“你应该查到林白果这条线,你不认为我杀秦姝是为了让秦副院长体验丧女之痛?” “秦副院长的丧女之痛是当年的甄暖。”言焓望向窗外的大雪,侧脸清泠,“你杀秦姝,因为她正在还原‘蓝千阳’尸体的脸,再过几天就可以发现,真正死去的人不是‘蓝千阳’,而是‘纪琛’。你的身份会立刻暴露。” “瞒不过你。”千阳说。 言焓:“一开始不确定你换成了谁的脸。 r连番杀人,他轻而易举不留痕迹地获取各种资源,这说明被你杀了替换身份的那个人身份很便利。而他需要消失一段时间,这才想到华盛高层,想到纪琛。 可虽然想到,也没敌过你速度太快。又对沈弋下手了。” 他用力抠了一下手指,扭头看他:“你只想要一个名字,没必要杀沈弋。” “我不杀他,他就杀我。他拦下密室最后一道门上面的名字,是等着我去找他。” “你只想要一个名字,没必要杀沈弋。”言焓重复了一遍,缓缓道,“你的目的是我。” 千阳稍稍抬眉,不无遗憾:“看来,夏小姐抛弃你了。” 言焓盯着他,没说话。 “小火,我预料到再次见面,你一定想问,‘千阳,你为什么做这些事?为什么变成现在的样子?’” “小火,如果我讲述我的改变,不管我遭遇如何黑暗,旁人如你也会站在道德的高点上说,‘不论外界如何,你都该保守本心。那不是你向恶的理由。’ 可是小火,一个人保守本心的极限在哪里? 有一个笑话,1万块断你一只手,你干吗?10万,百万千万呢,一亿十亿呢? 别人打你一巴掌,你不会想杀他,捅你一刀呢?把你的脸踩在地下,伤害侮辱你的亲人,而偏偏没有法律和公正能够制约他呢?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