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1章-《撩火》
第(3/3)页
其实忘江湖的生意一直不差,因为它本身就是做外卖起家,几年来积攒了大量的老客户,通过外卖平台做私人专订,所以从一开始生意就很好。
因为有太多人对老板好奇,也有太多人想试试老板做些别的菜式。在那些常年在忘江湖订餐的食客眼里,这个老板简直无所不能,反正他做的菜很杂,中国八大菜系,几乎每个菜系都有涉足。
而且老板很任性,可能今天你点了个新菜式,吃得很满意,第二天再来点,这道菜就被下架了。倒也有不少人打电话过来询问过,服务员的回答是老板忙不过来。
是的,韬子忙不过来。
早在外卖生意做爆的时候,他就忙不过来了,甚至有很多食客距离太远,但又吃过忘江湖的外卖,专门驱车来店里吃的,以至于店里也经常爆满。
两手都得抓,两手都不能拉下,结果就是他忙成陀螺。
无奈只能收徒弟了。
不过他收徒弟的口味很怪,都是些看着不像正经人的人。
要么身上有刀疤残疾,要么就是身上纹了大片的纹身。这些经常来忘江湖吃饭的很多老食客都知道,尤其是夏天,时不时有个光着膀子,肩膀背上纹着龙虎豹之类纹身的人,在面前晃来晃去,还帮忙上菜。
一个也就算了,有时候好几个帮着上菜,那种视觉冲击感,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演古惑仔。
他们并不知道,其实这些人都是早年跟过秦磊和韬子的。
就如同秦磊之前说的,他们这样的人没有一技之长,回归正常社会,很难过得好。好点的,改邪归正,但活得艰难落魄;不好点的,重新走上歪路,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。
其实韬子会动心思收徒弟,除了是因为太忙,也是因为偶然遇见一个叫做兵仔的人。
兵仔当初跟韬子的时间最久,韬子进去后,他就被孙峰从夜色排挤走了。正好年纪也不小了,就回家老实结婚生了孩子,可惜因为没有学历,就只能做做保安之类的工作,养家十分吃力。
相遇之后,韬子也帮他琢磨了以后干点什么。
跟着秦磊也可以,但是秦磊那活儿要么你能下苦力,要么能说会道会谈生意,再不济也得学点建筑专业,当当监理也是可以的。
可惜兵仔一样都摊不上,韬子就琢磨,那不如就做外卖吧。
不拘在哪儿,哪怕回到老家小县城,也能做一做。民以食为天,生意做千遍,不如做吃,这也是成本最低的,且不怕亏钱。
可做饭也是门学问,并不一定都有韬子这个手艺,他算是天赋异禀,本身也喜欢钻研,才会野班子出身,走到如今这个地步。
即是如此,韬子空闲之余也没忘‘进修’,有空了就到处去吃,吃了觉得好吃的,回来钻研。
为了让兵仔可以顺利上手,韬子钻研了很久,他甚至南下去了沿海一带,购置了一台煲仔饭机回来。
传统的煲仔饭,需要厨师盯着锅灶,但是煲仔饭机不用。
因为这台煲仔饭机,他又延伸了很多思路——
冰鲜储存可以保存食物的新鲜,那他能不能直接把所有菜加工,利用冰鲜来储存。为了保证食物的口感和味道,这些食物肯定不能像传统工厂加工出来的食物,保质期可以达到数半年甚至一年以上,但是几天就够了。
由一个中央系统加工完成,通过冷链把这些食物输送到其他店里,然后店员只用通过煲仔机加热就可以做出可口好吃的煲仔饭。
韬子觉得自己这个想法很好,甚至经过了很多试验,也买了很多保存食物的设备。
第一个试验品就是兵仔,由韬子出资在另一个区域开了家煲仔饭店,由兵仔经营,主做外卖,辅堂食。
外卖店开业后,因为挂着忘江湖的牌子,所以生意还算不错。虽然不如总店除了煲仔饭以外,还有其他很多菜式,但聊胜于无。
很多人都说,长这么大吃过最好吃的煲仔饭,就是忘江湖的煲仔饭,生意可想而知。
兵仔甚至把老婆孩子都接过来了,他和老婆两个人做生意,孩子就在附近找个学校上学,生活过得十分红火。
因为这家店从投资到技术都是韬子的,兵仔开始说给韬子打工,韬子没干,他又说分红,韬子还是没干,韬子拿出了一份加盟协议。
协议上注明兵仔是加盟忘江湖煲仔饭,可以使用忘江湖煲仔饭的商标和招牌,加盟店接受总店培训和管理,但有单独的经营权。分店的食材都由总店统一配送,按总店标价购入。
如分店有偷工减料、擅自改价、损害忘江湖煲仔饭商标名誉,总店可以随时收回商标授权等等。除此之外,还需付加盟费五万元,这家店就算是兵仔了。
因为兵仔刚开始做生意,手里也没什么钱,这个加盟费就是走个形式,以后再给也可以。
主意是秦磊给出的,协议和商标注册等等,是朱宁娜帮忙跑的。
秦磊会出这个主意主要是为了亲兄弟明算账,毕竟都是有家的人了,现在把账算清楚,总比以后因为糊涂账闹矛盾的好。
对于这份加盟协议,兵仔反而松了口气,谁也不欠谁的,他也总不能靠人一辈子,这样明码标价,看似淡了‘兄弟情谊’,其实反而让双方更好自处。
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