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11.午餐的野味-《春风十里有娇兰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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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人一前一后走在林中,谁也没说话。靠近温泉池子时雾气就将人都笼罩在里面了,忽然前方传来朱高煦的声音:“既然昨天你没选择离开,那就不要再妄想偷跑。我会抓你回来的,到时就不是现在这种平和相处了。”
我沉了沉念,让语气尽量平静:“你抓了我有什么用?”
“没什么用,我乐意。”
他不是没有目的,只是他有意用这样无所谓的方式来杜绝我的问题。
穿过雾气便走至了往银杏村方向的路,这条路我走了很多次,感觉满身的血液都在隐隐蹿动,内心深处一直都将这里当作是家,即使阿平将所有的摆件都运回了皇宫中。
这可能就是俗话说的金屋银屋不及自己的狗屋强,贫苦不以为贱,过得充实就行;平凡不以为耻,活得宁和就行。但朱高煦没有往前深走,在遇见河塘时就停下来了。
还带着微凉的水喝进嘴里似乎带了一丝甜,应该是从那边山中引流出来的泉水。
喝完了水我正要起身时忽觉身边人影一闪,扭转头见朱高煦已经以极快的速度掠了出去,转眼就是几丈远。我不明所以,他这是要干嘛?等过片刻那身影都几乎要消失于白雾中了,却见他骤然而顿伏于地,再站起来时手上拎了一只灰兔。
他走过来晃了晃那犹自挣扎的灰兔说:“午膳可以解决了。”
我吃了一惊:“要吃它?”
“它可是美味。”
野味我不是没见识过,但活生生看着一只鲜活蹦跳的野兔被剥皮是真的没见过。整个过程中心神都在轻颤,而更让我心惊的是朱高煦眼中的残忍。他从抽出匕首一刀切断灰兔咽喉到将皮都剥下,眉都没皱一下,就像是这样的活干过很多次。
而事实上从北到南,他随朱棣一路打仗过来,被斩落于他刀下的亡魂怕是数不胜数了吧。杀戮都快融进他的血液里,而不像是第一次为了我杀那黑店老板时整个人都在惊颤。
话落回来,原来开启他杀戮这条血路的人,是我。
记得第一次见他时就是个懵懂少年,眸光清澈,跟我骄傲地说自己是个千总,能带上千名士兵了。而今少年已然长大,也变得让我陌生。
“过来拿着。”沉思被朱高煦的命令给打断,凝眸细看发现他将那已经剥皮的兔子用一根树枝给穿起,他是要让我举着那树枝?飘了眼那血淋淋的动物,我打了个冷战而摇头。
他挑了下眉,“害怕?那你去拣些木柴来点火吧。”
这个命令我很听得进耳去,千万不要让我举着那鲜血淋漓的灰兔在这干等。可当我走出几步时就听见他在身后冷冷警告:“不要走出我的视线,也不要想逃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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