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第71章 春风十里扬州路(一) 贺小娜方律师站起来后,从容地将贺小娜准备好的原创证明拿在手中向对方律师提问道:“原告律师,我想请问一下,您方才说您的代理人张怡女士的作品发表时间是八月十九日对吗?我想再确认一下。” 对方律师回答:“是的,我们的证明上明确地写有。”旁边的张怡也点点头。 “好的。”贺小娜方律师得到确切答案后,开始做最后的辩护:“经过调查,我的代理人的作品发表时间并不是八月二十九日,而是八月十六日。” 坐在对面的张怡一脸大惊失色,脱口而出道:“怎么可能?” 律师没有理会,继续说道:“各位,这就表明什么?这就表明贺小娜女士的作品发表时间早于张怡女士作品的发表时间。记得休庭前我们双方在做辩护的时候,对方律师说过,称贺小娜女士的作品一开篇就有抄袭的痕迹,并且融梗、雷同思想。” “那么现在,我们可以反观来看,贺小娜女士的作品发表时间早于张怡女士,这是否可以证明,真正抄袭的并非我方代理人贺小娜女士,而是对方的代理人张怡女士。虽然发表时间间隔不长,但是一开篇就有抄袭现象,这严重损害了我方代理人著作权的署名权、保护作品完整权。”说完后,律师将这几份材料都分发给在座的各位。 “怎么可能,你的发表时间明明是八月二十九日。”对面的张怡坐不住了,激动地说道。 贺小娜早就看穿了对面的张怡,冷静地回答道:“怎么不可能?我的作品发表时间就是八月十六日,你不要以为同样的手段用在我身上就可以奏效。” “那你有什么证据证明你的作品发表于八月十六日?” “你是非要我把脸皮撕破是吗?”贺小娜不想多说什么,看向门口的警察点了点头,示意让门外的人进来。 众目睽睽之下,只见警察将助理小陈带上了法庭,小陈的双手被手铐拷上,低着头走进来。 这一刻,坐在贺小娜对面的张怡彻底慌了。 “怎么不敢认吗?”贺小娜问道。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