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斯德苛微愣半秒,然后脸上依然是招牌式的笑容,礼貌但又疏离。 “小姐喜欢就好。” 杀谁都无所谓。 只要进入这个屋子的客人,只要吃了他们的东西,那么就是他们随意处置的猎物。 要不要狩猎取决于心情。 斯德苛知道蒂娜.安姆克很喜欢半夜狩猎,以往她都是藏在暗处,暗暗观察到访的客人,然后随机挑选一位半夜动手。 这次她不是藏在幕后了,反而是像玩一场游戏一样,加入了客人的行列之中。 她应该是找到了新的乐趣吧。 看着很高兴。 她心情很好,甚至唱起了童谣。 “大兔子病了,二兔子瞧,三兔子买药,四兔子熬,五兔子莫名死掉了,六兔子抬,七兔子闷着头挖坑,八兔子来埋……” “幽暗森林的小墓碑,是兔子冰冷的尸骸……” “大兔子病了……” 灵动好听的歌声却唱着恐怖惊悚的歌谣。 斯德苛本来打算离开,却驻足了一会儿听着她把歌唱完。 “斯德苛,你说我要不要留一件放在房间里呀,只是人消失的话多么无趣啊,应该给他们留下点东西。” 南卿拿起边上的外套:“你觉得把它放在房间里怎么样?” “当然很好,留下点礼物让客人们知道这位客人是什么情况,这样他们就不用像无头苍蝇一样费时费力的找人了。” “给。”南卿提起沾血的外套给斯德苛:“那请我亲爱的管家把这件衣服放到客房吧。” 衣服脏了,斯德苛垂眸看着。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