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刘殿爵先生语体译《心经》-《莫若相逢于江湖》
金庸
《心经》有过许多人的语体译文,以我所见,很多牵强附会,从来没有人译得像刘殿爵先生这样好的。《心经》极难翻译,刘先生的译文中却有许多精当的表达,例如“不生不灭,不垢不净,不增不减”十二字,实在译得既简洁,又明确。又如“色”字译作“形体”,也十分精彩。“色”(rupa)一字,原始佛教只指“活人身体”,小乘部派佛学者扩充之而有“形象”“特质”两义,大乘佛学者更扩充之而有“物质性”之义。“形体”一词将各种意义兼收并蓄,应该说是最好的译法。所有注译既精且博,读后令人很佩服。
我只有一些小小意见,仅供参考。
1。我以为“想”(samjna)主要意思是“认识”。与英文的perception有些接近,包括“记忆”在内。“感官的感觉”似乎包括在“受”中。感官接受了外界事物的印象后,经过“想”的作用,才认知这是什么,其中包括“与过去的记忆相印证,这才明白了”之意。一般“阿毗达摩”中的解说,近人印顺法师等都持此说法。“想”除了perception之外,似还有conception的含义。
2。“行”主要包括三种内容:一、思考;二、判断;三、采取行动的决定。或许译作“思考与决定”较为全面。
3。“法”(dharma),“俱舍论”的七十五法之“法”,是指“终极的事物”,大意与elements(元素)相当,那是“有部”的见解。般若部似乎是指“观念”,不细分为七十五法,而是指“心中对各种事物所构成的观念”。“诸法空相”四字,在般若部的哲学中,可能是这样:“心中对一切事物的认识和观念都是空的。”般若部不承认有所谓“终极的事物”。有“终极的事物”,是“说一切有部”与“唯识”系统的见解。刘先生下文译“法”为“心所认知的对象”,译得极好。般若部认为,这些对象其实是空的,并不真正存在,只是“认知者心中所构成的观念而已”。
4。佛学者有些人对“因”和“缘”有所区别,因是原因,缘是条件。
5。“无智”与“无明”中的“智”“明”两字,本为形容词,但似亦可转作名词用。“无智”是“缺乏智慧”,“无明”是“没有真正的认识”。在现代语,“无明”的确不易了解,“愚昧”易懂得多。不过“般若波罗蜜多”的基本,在于设法得到“般若”而“达到彼岸”。“般若”即“明”,“无明”即“还没有得到般若的状态”,所以“无明”的含义似较“愚昧”为广,含有“无明尽”即“明”之意,这也是原始佛教的原意,大乘般若部和原始佛教想法不同,认为根本没有“无明”或“无明尽”,那都是人的观念,一有观念,即有蔽障。
6。“有”(bhava)在佛义中当为“流转不息的生命”之意,确与be-coming相当。人未生之前,在轮回中是有“有”的,例如“鬼”“中阴身”“天”“地狱”都是“有”(生命)的一种形态。
7。“能够踏在一切足以令人颠倒的邪见之上”一句似稍觉费解,“踏在……之上”,或即“超越、摆脱、解脱”之意。般若部主张不可有“见”,邪见固然不可有,正见亦不可有,有是非黑白之辨,即不能得般若,必须抛弃任何逻辑思辨。般若部认为,任何见解都是“颠倒梦想”,所以必须“无知亦无得”。龙树“中观论”的根本主张,是不可有任何见解,般若智方有可能生起。亦即《金刚经》所云:“法尚应舍,何况非法?”之意。
8。“这就是说,能令邪辟无所容”似乎说得稍实。我的理解是:“般若波罗蜜多是真实不虚的”,意思说:“没有见解、没有认知、不做逻辑思维,抛开所有观念,连佛教一切基本真理如四圣谛、十二因缘等等,也全都抛开,其中就不会有错误了。”
上述意见和刘先生在电话中谈起后,刘先生很高兴,希望附在他的译文之后,而编者也这样主张。对佛经的理解和体会,向来是不一致的,也不需要一致,所以提出些浅见,当不算不恭。那只是从不同的观点上,有另外一些想法而已。草草写来,未加深思,尚请刘先生和读者指教。
原载于《明报月刊》一九八〇年第三期